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镇江同泰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2021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2021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一)企10月份预缴申报3季度(按季预缴)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2022年办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二、关于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97号,以下简97号公告)发布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另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具体样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企业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时,可以自主选择使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或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参照上述样式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能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三、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

(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其他相关费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其他相关费限额。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国家税务总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6目规定其他相关费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1目至5目费用,包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

(二)其他相关费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其他相关费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四、执行时间

本公告第一条适用2021年度,其他条款适用2021年及以后年度97号公告第二条第(三)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

   2.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

国家税务总局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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